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2009/5/25 10:12:00 自力教育 [32451]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沪人考〔200938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7 号),现将《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〇〇九年四月三十


上海市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1231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995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996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于200312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51210:00611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210像素内,宽度75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611614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上海市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确认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620  63259366

2.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150号)

确认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   62525522

3.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第三教学楼)

确认点代码:5959

咨询电话:65989445   65982240

4.上海市市政培训中心(丽园路234号)

确认点代码:2811

咨询电话:63761027  53079383

5.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3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确认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399268  65399758808821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在外省市参加2007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本市老考生现场确认,须完成网上报名,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携带2007年度准考证或网上下载打印的成绩单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81810008 2416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务费为70元,其余三科考务费每科50元。

  六、考生须知

(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答时须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左右可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