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问答

2010/10/21 0:14:06 上海市财税局 [41934]

  1.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今年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上海财税网站,网址为www.czj.sh.gov.cn,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9:30—10月27日24:00。网上报名系统中附有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按要求操作。考生注册报名后,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
  2.问:报名年度是指何年度?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2011年考试的报名年度为2010年。对于今年报考的考生,会计工作年限是指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至2010年底累计的会计工作年限。报名考生必须达到规定的会计工作年限,方可参加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正确理解会计工作年限,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且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不作为会计工作年限计算。例如,小张在2000年前曾取得过会计证,但由于种种原因会计证已失效,后通过考试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再如,小王在校期间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其会计工作年限从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算起至2010年底,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即可报名会计中级资格。
  3.问: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
  4.问:不同学历水平的会计人员哪年毕业才能报考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全日制普通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会计人员,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最晚的毕业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前毕业的会计人员,方可报名参加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学历

最晚毕业年度

大专

20051231

本科

20061231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20081231

硕士学位

20091231

博士

无年限要求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无年限要求

    5.问: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6.问:2010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今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此类考生可直接报名考试。如果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应在上海办理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7.问: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8.问:此次报名是否还接受现场手工报名?
  答:2011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但考生也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各区县咨询服务点了解网上报名的相关事项。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原则上仅在10月22日—23日(两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为考生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各区县咨询服务点。
  9.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按时缴清费用,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报名成功并按时缴费后,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
  (7)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8)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自行修改。但是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10.网上支付如何操作?是否必须用考生本人的银行卡?
  答: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付费演示,进入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平台,即可办理网上支付。因此,凡是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均可办理缴费,不一定使用考生本人的银行卡。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95516—5。
  11.问:如果我无法进行网上支付,如何缴费?
  答:(1)本市各区县报名咨询服务点现场均备有银行POS机,并与网上报名系统的计算机连接,该机器支持所有银联借记信用卡(不支持贷记卡)现场刷卡支付相关费用。
  (2)考虑到此方式涉及上网登录、刷卡付费等多道手续,操作速度较慢,可能会发生排队等候等情况。希望考生尽量采用银行卡网上支付方式。
  12.问:为什么我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完出生日期后,无法继续进行操作?
  答: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初级不受此限)。故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6日到10月27日每日14:00—17:00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现场报名。
  13.问:网上报名系统中“地市”和“报名点”如何理解?
  答: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即为考生选择考场所在的区县。
  14.问:参加考试地点如何确定?
  答: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一般均安排在考生选择的咨询服务点所在区县所属的学校。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5.问:什么是首次考生和非首次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10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余考生均视为首次考生。
  16.问:今年报名是否继续实行承诺制?网上报名的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诚信体系建设,本市报名办法继续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
  17.问:对违反承诺的考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当年考试成绩。
  18.问:如何上传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
  答:上传电子版照片须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0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自带处理演示)。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安排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上传照片成功后,可在《报名表》右下方察看自己的照片。
  19.问:考试的报名与考务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根据市物价局核准,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40元。报名费、考务费及考试用书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20.问:2011年度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如何订购?
  答: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一并办理订购手续。
  21.问:我订购的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如何领取?
  答:为方便考生领取考试用书,本市今年继续提供快递送书服务,并力争于第一时间将考试用书送达考生。与此同时,考生仍可自行领取网上订购的考试用书,考生可在两种方式之间选择一种。
  (1)考生若选择快递送书,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择相应考试级别中的一套考试用书。在此范围内,无论选购几本考试用书,考生均只需支付4元快递费用。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考试用书的发票,一并随快递送达。有关操作要求和说明,详见报名操作流程;
  (2)考生若选择自行领取,应到中国经济书店上海一店(地址:陆家浜路413弄5号1103室)办理手续领取。现场领书时间约在快递送书完成一周之后,届时请关注上海财税网站的有关公告;
  (3)快递送书服务仅限本市范围内,若考生填写的送达地址为外省市,概不送达。
  22.问:如何领取发票和收据?
  答:(1)选择快递送书服务的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考试用书的发票,将随快递一并送达。
  (2)选择自行领取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领取考试用书的同时,索取报名费、考务费的收据和订购考试用书的发票。
  (3)不订购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考生,可于考试报名期限结束后2周内,直接到相关区县财政部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索取收据。
  23.问:对考生选择考前培训学校能否提供一些指导和帮助?
  答:上海市财政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从2010年10月21日起,我局将通过上海财税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栏目公布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培训备案学校名单,以及2010年度上述各校上报的培训招生规模和考试情况,供考生选择培训学校时参考。
  24.问:准考证何时打印?
  答:2011年5月6日上午10:00起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由于上海财税机构改革的原因,2011年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登录上海财政网(不再是上海财税网),但注册号、密码不变。由于目前上海财政网的网址尚未确定,届时可搜索查询具体网址。在此时间之前,请考生切勿频繁电话咨询或者频繁进行网上提问。
  25.问: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根据目前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进度安排,预计将于2011年7月中旬起30天内,在上海财政网及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单将不再另行发放。
  26.问:如果我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者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再次下载打印。